法院安检设备预中标结果

法院安检设备预中标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654号
评审日期: 2009年12月18日
公示日期: 2009年12月28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3.1具有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采购结果预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主要产品为X射线安检设备,安检门)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原件交采购人保管和审核,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交市采购中心备案)。 3.3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陈碧彩
联系电话: ********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09年12月18日 280,000.00 北京瑞源文德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迎宾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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