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编号为E********180*****19001(招标编号)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8)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里仁高速沿线建筑群、营前高速出口沿线、南山公园、长安公园、吴航路部分节点、人民会堂及周边。
2.3.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具体为万业锦江城、皇庭美域、民生小区、滨江望郡、天水城、凯旋城、香江国际、拉菲郡、长山碧水、蔚蓝国际、十洋新村、华达花园和水利局办公楼的建筑顶部及中部夜景照明,人民会堂的建筑整体夜景照明,吴航路市标至朝阳路的道路两侧建筑夜景顶部照明和市标提升,南山公园(南山阁、钟楼、鼓楼、闽航长廊、入园山门及背后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长安公园(山门、山门背后山体、长安公园东侧环岛区域周边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4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招标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夜景照明工程设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不包含勘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7 月20 日至 2018 年7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2时00 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8年8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8 月15日上午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4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6.7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
邮编:350000
电话:********622
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层
邮编:350007
电话:135*****949
联系人: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答疑公告(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方式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8年8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现修改为:“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须知前附表35.1其他中增加“35.1.12:若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长乐区开具发票、缴纳税款,并遵守长乐区的税收政策”。
二、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请问招标文件P23页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备注第2条“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是,否则,其业绩不计。”若项目未走施工图审查程序的,是否可以由建设单位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答:根据《关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16号)的规定,照明工程设计可以不必报送施工图审查。在业绩提供方面若项目未走施工图审查程序的,可以仅提供设计合同书。
三、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7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E********180*****19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 年8 月15日9时30分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具体为万业锦江城、皇庭美域、民生小区、滨江望郡、天水城、凯旋城、香江国际、拉菲郡、长山碧水、蔚蓝国际、十洋新村、华达花园和水利局办公楼的建筑顶部及中部夜景照明,人民会堂的建筑整体夜景照明,吴航路市标至朝阳路的道路两侧建筑夜景顶部照明和市标提升,南山公园(南山阁、钟楼、鼓楼、闽航长廊、入园山门及背后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长安公园(山门、山门背后山体、长安公园东侧环岛区域周边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投资总额:人民币4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4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苏瑾、DG********0
工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在招标人确认设计方案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总价:867900元
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
专家编号 | 专家评审意见 |
专家1 | 本方案用面(面域)、线(道路、水系、山体)、点(标志物、重要建筑物等)有机构成,形成“一轴、两片、一心若干节点”,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方案兼顾造型、节能及投资,有相当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
专家2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设计基本要求,规划分区较合理,对运营成本与结构设计安全未作分析。 |
专家3 | 使用功能布局,节能等满足相关要求,结构节点设计欠缺,材料清单欠缺。 |
专家4 | 设计方案的使用功能和空间布局一般,引用规范尚可,但缺乏结构设计,无效益和运营分析。 |
专家5 | 整体方案从造型及空间环境上能把握城市不同区域进行设计,基本满足功能要求,未进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及运营成本分析。 |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 年8 月16日至2018 年8 月2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
邮政编码:350000,联系电话:********622
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层
邮政编码:350007,联系电话:135*****949
传真:****-********,联系人:陈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日期:2018 年8 月16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180*****19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8月15日9时30 分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规模: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夜景亮化项目(设计),具体为万业锦江城、皇庭美域、民生小区、滨江望郡、天水城、凯旋城、香江国际、拉菲郡、长山碧水、蔚蓝国际、十洋新村、华达花园和水利局办公楼的建筑顶部及中部夜景照明,人民会堂的建筑整体夜景照明,吴航路市标至朝阳路的道路两侧建筑夜景顶部照明和市标提升,南山公园(南山阁、钟楼、鼓楼、闽航长廊、入园山门及背后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长安公园(山门、山门背后山体、长安公园东侧环岛区域周边山体)的夜景景观照明。投资总额:人民币4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4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林海、林秀英、潘浩、曾华枫、廖森初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 = /, C = /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苏瑾、DG********0
中标金额:867900元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31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180号
邮政编码:350000,联系电话:********622
传真:/,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层
邮政编码:350007,联系电话:135*****949
传真:****-********,联系人:陈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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