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标结果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标结果



关于六安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六安市审计局局长 涂成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发改委等6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简政放权、减税清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市本级“三公”经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管理情况、公务用车改革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直相关部门和开发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推进各项改革,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是财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8亿元,增长7.65%。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完成19.37亿元,占地方级收入的比重为63.14%,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6亿元,增长14.65%。其中民生支出75.17亿元,占总支出80.95%,在全省民生工程目标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方阵第四名。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市直“三公”经费下降3.91%。

三是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显效。强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支持,累计减免各类税费16.1亿元,安排“三重一创”、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2.1亿元,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安排政府投资基金7.5亿元、充实市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2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安排市级PPP项目专项资金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非税收入财政直征、民生工程清单管理、综合治税等多项改革,民生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被审计署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扶贫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市财政管理改革成效显著,成为全省唯一荣获国务院通报表扬激励的市,并获得3500万元奖励。

五是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项目支出定额体系,推行项目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转结余等挂钩制度,不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积极推动组建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力,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市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6,7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2.15%,增长7.65%,加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123,827万元;支出928,6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0%,增长14.64%,加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1,120,12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3,14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5,6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51%,增长25.43%,加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699,737万元;支出597,0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6%,增长40.26%,加债务转贷支出等,支出总量为641,66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8,07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142万元,为预算的219.28%,增长80.56%,加上年结余4116万元,收入总量为13,258万元;支出61万元,加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总量为1,06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2,197万元。

4. 社保基金预算保险费收入完成102,598万元,为预算的124.34%,增长17.25%,加财政补贴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030,251万元;支出97,392万元,为预算的99.52%,增长10.66%,加转移支出等,支出总量为643,53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86,715万元。

5.截止2017年底,市本级国库存款余额159,088万元,较上年降低13.84%。

(二)市直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直债务余额426.11亿元,其中:系统内政府性债务余额137.52亿元,较上年增加6.96亿元,债务率为71.89%,较上年上升4.9个百分点。其中:政府性债务存量余额60.01亿元(政府债务38.5亿元、或有债务21.51亿元),政府债券77.5亿元。政府债务(不含或有债务)较市人大批准限额122.78亿元少6.77亿元。

系统外债务(未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288.59亿元,其中: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101.94亿元(包括PPP项目4个63.79亿元、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8.15亿元);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186.66亿元,主要是市城投集团162.75亿元、市土地收储中心17.38亿元、市属三所公立医院6.3亿元、市属高校等其他企事业单位0.23亿元。

(三)市本级“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至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决算数27,599万元,较预算少537万元。其中 “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至2017年分别为7,058万元、4,198万元、4,035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统筹衔接不够。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中,未能及时将27,10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导致结转较大。在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分别安排国企改革成本支出4,400万元、7,276万元,实际均未形成支出。

2、部分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对上级转移支付未能在30日内分解下达共23笔6,297.8万元。

3、政府投资基金绩效不明显。2016年至2018年,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产业发展政府投资基金20.5亿元,截止2018年4月,仅使用2.7亿元注入安元等4支基金,使用率13.17%,积极财政政策杠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4、非税收入未缴库。截止2017年底,市财政局48.77亿元非税收入未缴库(其中土地出让金35.74亿元)。截止2018年6月5日,缴库18.03亿元。

(四)市级税收收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市地税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入200,438万元,增长3.8%;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地方税收入分别为13万元、12,392万元、188,033万元,三大产业比重为0.01:6.18:93.81,分别较上年上升0.01个百分点、下降8.12个百分点、上升8.1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贡献率较高,达157,543万元,占78.6%,同比上升21.27个百分点,其他行业贡献率进一步减弱,如金融业占6.4%,建筑业占4.1%,制造业0.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契税征收不到位。经审计抽查,六安市中梁万筑置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市政建设配套费未计提缴纳契税387.35万元;六安市太古置业有限公司契税1,556万元未及时征收,审计期间已补缴。

2.少征税款。经审计抽查,六安市恒远置业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未按规定税率预征土地增值税56.45万元;2户企业应征未征印花税、增值税附加共计8.39万元。

3、有关专项基金免征政策落实不到位。经数据比对发现,22户季度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应免征未免征水利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涉及金额0.51万元。

4、电子税务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存在部分字段缺失、部分关键字段未设置逻辑校验等问题,造成部分入库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范围安排土地出让金支出,违规拨付财政奖补。2017年超范围安排土地开发支出7,0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奖补;财政奖补支出中有5,104.05万元不符合规定,占奖补总额的 21.61%。

2.收入管理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1,106.44万元、土地出让金2,775万元未及时缴库。

3、部分奖补资金长期沉淀。开发区财政局结存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432.59万元未统筹安排使用。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审计发现,地税分局对取得销售许可证三年以上的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进行清算。

2、部分企业漏缴税金516.29万元。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有11户企业漏提漏缴税金516.29万元。

(三)薪酬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起,开发区管委机关工作人员薪酬实行工资年薪制度(即工资年薪由基础薪酬、岗位绩效薪酬和年度奖励薪酬三部分构成)。经测算,截止2017年底,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72.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发改委等6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24个二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表明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执行率较低。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招商局1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50%,其中市发改委2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市民政局1,987万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975万元的救灾仓库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23,565.58万元。

2、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如市公安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挤占项目经费358.02万元,市招商局12.53万元,市卫计委5.79万元。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如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以奖代补经费20万元,未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等。

3、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如市公安局无依据收取出入境人员照相费52.47万元,市卫计委超标准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2.65万元,市发改委向项目建设单位转嫁节能评审费,市公安局在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报销列支各项费用总计327.43万元。

4、存量资金待清理。市福彩中心兑奖周转资金规模较大,应上缴财政380.99万元;市老年公寓结余资金399.26万元未能统筹用于改善老年人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质量。

5、现金管理不规范。市看守所代管在押人员亲友寄存的生活费304.25万元一直以现金形式核算,未纳入看守所财务统一核算;市殡仪馆职工出资组建的追思殡仪服务公司坐收坐支殡葬服务费68.02万元。

6、采购管理不严格。市交警支队2017年检测费、司法鉴定费、违规车辆停放费支出共计409.89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市警察学校、市拘留所实际采购货物与编制的采购预算不符,涉及金额59.47万元。

7、脱钩改制未完成。市殡仪馆职工出资组建的市追思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未脱钩,市发改委未完成与市工程咨询院、六安市大别山绿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脱钩改制工作。

8、“三公”经费超预算。2015年-2017年,市直“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264万元,超支9%,其中:公车购置超预算支出1,132万元,超支377.33%;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支出206万元,超支85.83%。

针对上述6个部门及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已按规定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的工作已陆续开展。

四、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们采取“预算执行+政策跟踪”的模式,对简政放权、减税清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市本级和7个县区31个部门单位、38个协会商会、86户小微企业和中小融资担保机构、48所幼儿园,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简政放权和规范涉企收费不彻底。2016年至2017年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43项,承接16项,调整合并103项,截至2017年底,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397项。抽查发现,六安市本级8家、叶集区2家行业协会商会未在2017年底完成脱钩;市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中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查询,未列入公共服务清单内;舒城县个别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未能同步调整目录清单,未及时退还以前年度收取的竣工档案保证金156万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预算管理;霍山县未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二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差距。2017年,全市小微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2.9亿元。抽查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企业知晓、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详细;市本级及霍邱县个别企业政府性基金减免不到位;市本级及三区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调整不到位;金寨县企业进项税额可抵扣额少,客观上造成了企业税负增加。

三是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2017年,全市续贷过桥资金累计扶持企业383户,涉及资金18.52亿元。抽查发现,4个县区部分项目产生不良贷款无法归还,涉及金额15,723万元;部分县区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效率低、单户企业资金使用期限过长;霍邱县超范围使用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舒城县资金使用成本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裕安区少数企业欠交续贷过桥资金使用占用费16.12万元。

四是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不足。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778所,其中:公办园307所、民办普惠园311所、民办普通园160所,较2010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前增加211所、增长37.21%。审计发现,公办园仅占总额的39.5%,其中市城区公办园仅有5所,仅占4.5%;2个县区未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部分年度目标任务;舒城县63所公办幼儿园仅有2所取得法人资格,个别幼儿园超标准收费;霍山县2017年未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裕安区未公开学前教育总体规划、资金安排等。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2017年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1月至3月,我们对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金安区、裕安区和叶集区2017年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社会帮扶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舒城县由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直接审计),延伸到各县区扶贫办(扶移局)、财政局、发改委、卫计委等68个部门单位、34个乡镇、69个行政村、入户调查243户,发现以下问题:

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信息共享衔接不到位。金安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26名财政供养人员、16名村干部,金寨县、叶集区少数扶贫对象信息错误,霍邱县贫困人口社保数据衔接不到位,金寨县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裕安区贫困人口死亡数据缺乏有效管理。

(2)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如裕安区21户贫困户少分红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收益2.10万元;金寨县扶贫贷款业务未确定金融扶贫主办行。

(3)扶贫政策审核不严格。如霍邱县超范围实施产业扶贫到户补助,涉及677人(户)金额91.16万元;裕安区产业到户补助资金发放人员中,共有643人已在后期动态调整中被清退,涉及补贴121.02万元;霍山县对33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了扶贫小额贷款;金安区3名村干部领取产业发展项目补助0.85万元。

2、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如金安区畅通工程等项目资金217.34万元、霍山县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资金197.09万元未及时拨付。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如霍邱县水务局将中央专项资金805万元作为县沿岗河二期工程县级配套资金使用。

(3)超合同价、审定价付款74.40万元。涉及裕安区3个乡镇、金寨县1个乡镇。

(4)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个别贫困村村民理事会在代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资金过程中,存在个人代管建房资金、部分领款凭条无审核审批意见等问题。

3、扶贫项目管理方面

(1)招投标不规范。抽查发现,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裕安区部分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违规转包等问题。

(2)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霍山县、金寨县部分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项目申报审批验收不严格和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金安区部分项目存在变更程序不规范、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建设内容未达到设计要求等问题。

(3)部分工程项目未经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支付工程款。如裕安区5个乡镇的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塘坝扩挖等工程1,195.95 万元未经审计拨付款项。

(4)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抽查发现,叶集区部分项目应实施未实施,金寨县2个茶厂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5)资产收益项目绩效不佳。涉及霍山县2个资产收益项目。

(二)全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从3月初至4月中旬,我们对全市16个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和74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其中的13个中小河流治理和 46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发现如下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舒城县、叶集区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内容未达到设计标准。金寨县1个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不到位。霍邱县、叶集区8个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工作不规范。霍邱县1个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到位。

(2)部分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舒城县、金寨县、金安区5个项目分别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评标办法不规范等问题。霍山县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期完工,金寨县2个项目超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80万元。

(3)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3个县区的5个项目设计变更程序不合规,2个县区的2个项目法人组建不符合规定。

(4)部分项目未能按照省政府进度要求完工。全市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12个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未能完成省政府年度建设进度要求,1个项目因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变更未定稿,造成工程停滞。

(5)部分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舒城县3个项目在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重复收取质量保证金111.79万元。

2、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有24个项目10,624.25万元建设资金未按要求拨付到位,占项目控制投资的30.05%。

3、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部分项目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涉及裕安区32个项目、霍山县2个项目、金寨县3个项目。

(三)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审计情况

为落实市政府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的决定,我们组织了对两项基金自启动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基金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两项基金整体运行良好,参保人数和待遇享受人次逐年增加,基金收支规模逐年增长,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市本级及金安区等3个县区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金融机构少付存款利息141.79万元。其中:市本级6.54万元、金安区49.89万元、裕安区32.47万元、金寨县52.89万元。审计期间,市本级、裕安区欠缴利息已补缴到位。

2、市本级费用结算标准调整缺乏依据。2016年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单元人次费用结算标准调整依据等相关资料缺失。

(四)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我们连续五年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个别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如和美佳苑一期及地下室、幼儿园住宅产业化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签订施工合同即开工建设,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未缴纳。

2、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还需加强,少数申请人未提供真实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涉及住房8套。

3、安居工程住房运营管理还需强化,少量保障性住房租金未收缴到位,涉及租户32户、租金2.64万元。

(五)市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专项审计情况

市本级公车改革涉及参改单位74家,参改车辆949辆,车改后保留公车479辆,其中纳入平台统一管理166辆,转入残疾人康复中心1辆,保留9个单位执法执勤用车312辆。审计表明,车改工作有序推进,公务交通支出明显降低,其中2017年公务交通支出合计 6773.79 万元,较2015年下降了7.62%,实现了财政支出的有效节约。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车改制度不完善。一是未能按车改方案要求修订我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二是涉改车辆移交不彻底,市公安局尚有68辆执法执勤用车未移交平台管理;三是未按政府采购要求,对车辆定点维修、保险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进行重新招标。

2、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处置收入征缴不到位,19.2万元滞留市招投标中心未缴交市财政。二是车改单位油卡未统一管理。截至2018年4月,3个非保留公务车改单位加油卡余额5.13万元未清理收回。

3、运营管理需强化。一是公车平台未对接社会化租赁公司信息,无法实现对租赁汽车的出行调度与监管;二是部分车辆使用不规范,10家单位以特殊用途为由借用车辆;三是车辆调度不够均衡,有34辆车全年使用频率不到平台年均出车次数的50%。

六、上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意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门召开会议,责成有关县区和部门编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市审计局积极跟踪审计整改,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提及7个方面79个问题中,77个问题已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培育新动能、厚植新的收入增长点,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突出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增加有效供给,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统筹衔接,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管理意识,预算执行中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快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结余结转、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跨年度和中期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促进主管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发挥好积极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提升预算绩效。

(三)继续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规范支出行为。优先保障刚性支出的预算安排,避免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加大非税收入、政府采购、扶贫资金等全过程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驻外机构经费管理,严格现金支出。

(四)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规范举债,杜绝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严格规范债务资金使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不断降低政府债务成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加强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全覆盖是新时期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工作方针,努力服务打好三大战役,为推进六安绿色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标签: 审计 财政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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