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号****************8工程名称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G****************811441112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填报单位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2018年08月21日公示结束日期2018年08月24日
项目所在区域沈阳市·于洪区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等9所学校校园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中标金额
辽宁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丛蕾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43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辽宁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仓达建筑有限公司辽宁宏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00*******.7600*******.2200
工程工期351天351天351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评审得分79.2568.3882.0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消防设施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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