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章招标公告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1:3,招标人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路线1:起点位于涂寨镇社坝村,终点螺阳镇锦水村;路线2:松村至港丰物流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以上路线全长约13.5公里,路基宽度60米,建安总投资额约9.0亿元;。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路线总长约13.5公里。主要工作内容: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等)、其它工程等}及沿线设施(含安全、绿化景观等)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和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工作须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近5年以来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下同)里程在13.0公里以上(含13.0公里,下同)的公路等级二级或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同时还应满足: _______________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8月21日09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若有),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8月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2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邮编:362100
联系人:陈伟卿
电话:0595-0595-********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huian90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德惠财智启航城B2109
邮编:362800
联系人:张仁智
电子邮箱:fjzxdxmgl@163.com
监督单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年07月25日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一、答疑内容:
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要求必须是高级工程师职称,还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均可。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请问施工图设计批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合理低价+信用分)d信用分评分,评分标准为“信用分使用要求-(按闽交建﹝2018﹞85号执行—招标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填写)”,若由招标人填写信用分使用部分,则是否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及信用分使用申请表请明确投标人是否需要填写“七、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及信用分使用申请表”。答:信用分使用按闽交建﹝2018﹞85号执行,由投标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2招标人设投标固定单价(或取费)。固定单价(或取费)约定如下:……。设计费暂按工程建安造价人民币9亿元计算,设计费下浮50%后,按02标准测算设计费为1088.4万元,固定单价是否为签订合同价格固定单价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有联系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还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请明确。
答: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决算时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中标价/最高控制价*50%为最终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建安造价将根据惠安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预算审定的工程建安造价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合理低价+信用分)k.投标价中“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经第三信封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 其中投标价和评标价的确定含有暂列金与“计算基准价的投标价及评标价均不含暂列金”,相互矛盾。请明确。
答:在参与计算基准价时均不含暂列金。
问: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测算需要技术文件中的勘察和设计工作量,由于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文件,建议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二、报价清单说明三、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四、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模块,无需填写。仅填写“一、报价函和五、报价清单汇总表”。若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二、三、四模块,请问电子制作系统上是否也相应删除或如何修改,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报价文件,二、报价清单说明第6条“报价清单应单独密封在第二信封中,并注明投标文件第三卷报价清单(附全部内容U盘,与报价清单一起密封)”,该项目为电子投标,无信封格式,请问是否应删除此条款
答:电子投标可不必提供。
问:投标电子制作系统模块第三卷报价清单中的报价信息部分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由于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标无需安排建造师相关人员,请问该部分填写方式是否为“/”。
答:此项填写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问:招标公告上勘察设计周期与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商务文件投标函中应填写的勘察设计周期为多少日历天
答:勘察设计周期: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
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勘察设计周期填写90日历天。
问:本项目为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在线参与开标,无须到现场开标,那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关于封套信封上写明的条款是否应取消,无须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答:因本项目投标人有可能涉及到投标文件第三信封算术性修正,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故采用现场开标,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问:评标细则K投标价中写明“计算基准价的投标价及评标价均不含暂列金”,而投标价等于报价函文字报价,报价函文字报价是包含暂列金的,那评标的时候评标价所扣除的暂列金是固定的还是汇总表中计算出来的值
答:计算基准价时投标价及评标价所扣除的暂列金额按报价清单汇总表中的暂列金额扣除来计算。
问: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中第一信封的报价信息仅可填写“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单位)”,无项目负责人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是否无需填写项目负责人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矛盾之处,按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7月31日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071)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条款内容修改为: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附后)。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0.4条款内容修改为:
10.4 |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第6条款内容修改为:
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拟委派的各分项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 商务文件” 第6项资格审查表中的“(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内容修改为:
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并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文件及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均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分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此处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增加,填写各专业分项负责人信息)
承诺单位: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8月0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惠安县惠城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标编号 | ********071 | 开标时间 | 2018-8-21 09:00 | |
招标人 | 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惠安县汽车南站 | 联系电话 | 0595-******** | |
监督部门 |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 | 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项目负责人 | 林国平 | |
证号 | 闽G009-11116 | |||
投标报价 | 1025.3637万元 |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业绩 | 国省干线纵二线诏安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罗洪波 | |
证号 | ||||
投标报价 | 1034.9863万元 |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业绩 | G577线旱田至特克斯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张铭 | |
证号 | W********04672 | |||
投标报价 | 1021.2566万元 |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业绩 |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工程第JJSJ-1标段勘察设计 | |||
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福铁、李风华、朱建成、杨洁琼、陈鸿山。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 8 月 22 日至2018年 8 月 27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业主)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向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住建局、t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18年8月22日
标签: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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