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中标结果

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中标结果

隆回县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来电来信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隆回县小沙江镇金竹山村

建设单位:隆回县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及情况说明 :

(1)项目概况

隆回县小沙江镇风车界废石加工厂投资200万在隆回县小沙江镇金竹山村建设年加工3万吨碎石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200㎡,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建设内容中主体工程主要为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储运工程主要为原料堆放区,辅助工程有综合楼,公用工程主要为供电工程、给水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

(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紧邻小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噪声: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3)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施工期主要产生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固体废弃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堆放场地。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 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营运期

大气

污染物

破碎、筛分、堆置及运输工段

粉尘

设置喷淋装置;定期洒水;破碎及筛分加工区安装封闭罩棚,仅输送带连接设备处敞开;车辆限速;路面清扫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挖机、铲车、汽车

尾气

无组织排放

食堂

油烟

抽油烟机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水污

染物

振动筛降尘废水

SS

二级沉淀池(池体及池壁需硬化)

循环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

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

不外排

初期雨水

SS

撇洪沟,隔油池,沉淀池

不外排

噪声

噪声

Leq

设备维护;对破碎机、振动筛安装减震垫;车辆减速禁鸣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

沉淀池

泥沙

自然晾干后外售作制砖原料

达到环保要求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碎石 加工厂 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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