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配套资源开发服务中标结果

汽修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配套资源开发服务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CXS[GK]*******的汽修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配套资源开发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中等专业教育服务中等专业教育服务1国内645000645000景格定制
合计:64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伍仟元整元(¥64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专业规划建设: 1)汽修专业调研过程性材料及报告; 2)《汽修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报告》; 3)《汽修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2.专业设置与调整: 1)专业人才需求调研过程性材料;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记录; 3)《专业建设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4)汽修专业设置一览表。 3.人才培养方案: 1)汽修专业群调研与分析报告; 2)汽修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方案论证; 3)汽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活动记录; 4)汽修类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 课程建设: 1)课程体系相关材料; 2)实施性的课程标准6门; 3)特色教材2门; 4)完成两门教材出版; 5)完成2门核心课专业实训指导书; 6)完成专业群项目实训指导书4门;《汽车钣金》《汽车电器》《汽车保养与维护》《汽车美容喷涂》。 7)《汽车科普体验馆》1套: 8)教学软件两款《涡轮增压发动机机械系统虚拟拆装台》《涡轮增压发动机机械系统虚拟结构原理展示》 5. 教学模式: 1)现代学徒制教案; 2)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成果;3门核心课程的校本教材,视频录制,电子教学资源; 3)公开课、优质课教学视频; 4)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校本教材共计6门; 6.教学评价: 1)教学评价标准; 2)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3)评价结果; 4)教学常规检查、评价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中标供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第二阶段:货物运达采购单位安装现场后,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第三阶段: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第四阶段:本次采购的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会同采购单位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采购单位应准备完备、规范的验收手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中标商缴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商品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售后服务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10、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致使本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违约金按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所涉金额20%支付给守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违约方还须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2.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欠货款之日止。 2.2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甲方购买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按迟延交付产品价格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其他违约情形按实际损失支付。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乙方: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杭桂路1211弄60号
单位负责人:陈惠群单位负责人:郑玉宇
委托代理人:


屈治富
委托代理人:


孙龙
联系方法:135*****945
联系方法:133*****97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晋江市支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曹杨支行
账号:140*****090********账号:****************21303


签订地点: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463号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资源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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