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预中标结果

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预中标结果

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


项目名称: 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691号
评审日期: 2010年01月06日
公示日期: 2010年01月1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①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水泵和平衡阀)省级或以上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水泵和平衡阀)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设备制造商除外)。④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⑤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注):供应商如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莞龙路下桥79号建设局大院工程交易中心6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颜树昌
联系电话: ********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改造 2010年01月06日 0.0 无(到开标截止时间只有东莞市宏通制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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