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中标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ZC-2018-A-33)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ZC-2018-A-33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前泽,白鸿钧,田金颖,王建民 刘建生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工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成交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320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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