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政府新增债券屯级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批)第三标段QZZC2018-J2-00017-GXDH成交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政府新增债券屯级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批)第三标段QZZC2018-J2-00017-GXDH成交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已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于2018年8月24日就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政府新增债券屯级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批)第三标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8年钦州市钦北区政府新增债券屯级道路硬化项目(第一批)第三标段
二、项目编号:QZZC2018-J2-00017-GXDH
三、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2018年8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截标日期:2018年8月24日15时30分。
五、专家评委:罗金永(组长) 黄德广 石先宝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8年8月27日。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广西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肆万陆仟玖佰肆拾伍元陆角贰分(¥*******.62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刘贯中 注册编号:桂********8296;
安全员:冼康金,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质疑、投诉: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电话:********73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7日
招标
|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