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2标段预中标结果

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2标段预中标结果


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2标段

项目编号:2018CHGZ0611-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08月24日

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昱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中央花园

项目经理:张大岗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贰佰柒拾肆元柒角肆分(¥312274.74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辰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利辛路18号长城国际新城新界3幢1003

项目经理:李艳侠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捌佰玖拾玖元零柒分(¥313899.07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魏茂华,何卫平,叶辉,安健,夏云华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原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方式:139*****7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澳门新村87号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8年08月25日至2018年08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5日



附件:无


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1标段

项目编号:2018CHGZ0611-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08月24日

巢湖市城区摊点群建设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辰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利辛路18号长城国际新城新界3幢1003

项目经理:李艳侠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肆佰贰拾肆元陆角贰分(¥499424.62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昱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中央花园

项目经理:张颖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万零叁仟柒佰柒拾贰元捌角捌分(¥503772.88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魏茂华,何卫平,叶辉,安健,夏云华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原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胡科长

联系方式:139*****7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澳门新村87号

项目负责人:吴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18年08月25日至2018年08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摊点 巢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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