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设备招标与安装中标结果
实训室设备招标与安装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隆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设备招标与安装
二、招标编号:09XYZB556-194
三、招标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四、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江北大道20号(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联系人:周利丽 联系电话:*******转626 传真:*******转613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09年12月08日。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0年01月11日15时00分整;
开标地点:南宁市江北大道20号(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七、中标结果:中标候选单位名称及成交金额
标段 中标侯选单位 中标侯选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人民币小写)
A标 广西博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火炬路17号金达花园2号楼1单元1206号房 *******.00元
B标 广西鑫天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402室 769710.00元
八:评标小组名单:覃志英、梁业生、黄创首、张组进及冯东(业主评委)。
九、中标单位必须在办理中标手续后及时到招标单位处洽谈有关合同事宜。
十、说明:
1、投标单位如果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771-*******
隆安县政府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0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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