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JG2018-05-1080/TGT-XNYGF-JA201805D)项目,于 2018 年 08月16日14时00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亿柒仟贰佰叁拾伍万元整(小写:********0.00元)

质量:符合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要求

项目经理姓名: 郝祥风,证书名称、编号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羲和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亿捌仟肆佰万零贰仟柒佰零肆元整(小写:********4.00元)

质量:符合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要求

项目经理姓名:刘德兴 ,证书名称、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18年 08月29 日至2018年 08月3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符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

邮编:234000

联系人:滕桂金

电话:182*****313

传真:***-********

电子邮箱:teng_guiji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9楼908室

邮编:230051

联系人:徐鹏、余亚林

电话: ****-****************138*****170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光伏电站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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