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中标结果
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中标结果
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项目名称: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3、采购内容:
一标段:线路租赁;
二标段: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一标段:网络线路租赁、我厅已于2015年5月21日会同西藏电信公司共同建成住建部与我区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报送系统,并投入运行。按照住建部与中国电信集团的协商意见,专线网路运行费用为300元/月,年计36000元。基于上述情况,建议该项费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西藏电信为合作方。
二标段: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是在住建部房地产推荐并以援助方式,由成都房联 云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拉萨先行试点组织实施的,该系统已于2013年7月1日上线运行,并在近5年的使用过程中按照拉萨房地产市场需求不断升级、经协商,成都房联云码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软件系统以援助方式无偿提供给自治区住建厅和各地市住建局使用,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
一标段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一号
二标段供应商:成都房联云码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赋软件园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高卫东 区内网办 工程师
刘朝西藏电视台 工程师
姜 军 西藏大学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高卫东:1.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成都房联云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并于2013年7月1日在拉萨市城建局上线运行。5年来,系统运行稳定,效益显著。 根据工作要求,为实现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区监管一体化,经协商,成都房联云码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向全区住建系统无偿提供该系统。其运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规定,为确保该系统运行稳定、保障有力,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按照住建部与中国电信集团签定的协议,以及之前区建设厅与西藏电信公司签定的合国,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可继续向其采购。
综上所述,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分别进行采购。
刘 朝:根据2015年住建部与中国电信集团协商意见,以及西藏住建厅与西藏电信公司电路服务合同,拉萨至成都的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报送专线已于2015年开始由西藏电信公司承担,从中国电信专线租赁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系统线路运行保持始终统一方面来看。本项目采购中的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报送系统专线只能由一家供应商独家承担,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另本项目中的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部分,该部分是直接延用2013年建设的系统,该系统一直使用至今已有5年多,软件部分由一家公司独家提供使用和维护,现该系统要推广至全区七地市使用,从系统本身的唯一性,软件使用和运维5年多来的唯一性,本项目中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运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藏财采办[2018]1号文件,本项目两个部分均只能分别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姜 军: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线路租凭费用,根据住建部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达成的规定,建议我区住建厅租用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的专用线路,采用单一来源;第二标段为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拉萨市的此系统运营良好,且该软件系统是无偿提供给区住建厅和各地市住建局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运维服务只能从成都房联云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五、公示期限:
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6月1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六、采购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201
联系地址:当热西路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夺底中路琅赛二区祥源大酒店4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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