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766号评审日期:2018年08月30日 公示日期:2018年08月30日-2018年08月31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A包:一、项目名称: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二、招标编号:HY2018CG57;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四、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且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6、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包:一、项目名称: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HY2018CG56;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含环保监测设备或环境保护监测仪器等内容生产或销售。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投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四、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且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采购人联系人:刘建宇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项目负责人: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B2018年08月30日237,000.00呼和浩特市广圣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内蒙古电商中心楼(西郊电厂对面)4楼4006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刘建宇、耿胜玉、马萍、张永强、赵彦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测设备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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