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转服务中标结果
卫生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转服务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乙方:漳州市环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HRC[GK]*******的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平和县安厚镇卫生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转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1 | 项 | 国内 | ******* | ******* | 漳州市环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贰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作业项目:平和县安厚镇卫生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5.2清扫保洁清运范围:①、安厚镇镇区规划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含帝君路、东路、西路、南路、北路、莲安东路、莲安西路、团结路、政和路、学府路、安阳路、东环城路、西环城路、南环城路等路)。②、安厚镇甲方大院内的卫生保洁及绿化管护(含办公楼、宿舍楼公共部位)。③、安厚镇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和县道的道路清扫保洁(与公路部门共同承担,服务单位为考核主体)。④、安厚镇辖区内的村与村和村内主干道的道路清扫保洁(含安厚村 莲塘村、白石村、龙门村、岐山村、顶楼村、三马村、双马村、下新楼村、马三村、大径村、龙头村、美峰村、汤厝村、三龙村、田径村、华美村、径内村、东寨村、山口村、大坑村、东川村、龙东居委会)。(详见《安厚镇村与村和村内主干道的道路明细表》)。附表:《安厚镇村与村和村内主干道的道路明细表》序号行政村道路名 称里程数起点终点图上标识1东川村安坑水井交叉路口至东川村址4.5安坑水井交叉路口东川村址2大坑村原309省道0.3三角马路口梅岭下3大坑村崛仔楼1.3梅仔岭路崛仔楼4大坑村三角马至大坑村址0.6三角马路口大坑村址5山口村山口路1.8五粮埔三角马6山口村白山坑路1.3光潭大坑头7东寨村原309至学校至大路美0.6原309省道大路美8东寨村山仔边至崎沟至庵前脚1.4山仔边庵前脚9东寨村梅仔岭线1.1北环路五粮埔10龙门村下基路1.07村址鸽溪组11龙门村龙门大道1.8巷口石牌下坪路口12龙门村内基路0.6村址岭门13汤厝村汤厝大道3巷口交坪路口14汤厝村巷口石牌1.7巷口石牌村址经巷口组15美峰村美峰村到溪尾线2美峰村址溪尾组16龙头村村道0.4大巷头龙头村址17龙头村主村道1.8顶厝东门水车洋18三龙村下溪路0.8交平路口下溪组19三龙村水尾路0.5龙头大桥头水尾组20三龙村高寨路0.6安马线高寨组21田径村田径路2.8安马线东陀桥头22田径村村道0.5村址田径小学23田径村三径1.2三径暗径24华美村田径东陀桥至宜坑2.2田径东陀桥宜坑25华美村和田至径口0.6和田径口26径内村径内路2径口顶楼组27径内村华建路口至东口0.5华建路口东口28三马村白三路0.8省道309三马小学29三马村吊南路0.7省道309吊马组30岐山村新楼至上铺村主干道1新楼国道边上铺国道边31岐山村下铺至(石示)口村主干道1下铺主干道(石示)口戏台32岐山村龟山组村主干道0.8龟山国道边龟山戏台33顶楼村下楼路0.55后尾坑下楼老人活动中心34顶楼村安里路0.6远荣企业安里组35顶楼村益埔路0.7益埔桥头益埔老人活动中心36莲塘村竹棋路1.5棋盘组四中路口37莲塘村牛西路0.7牛头莲塘西门38双马村马堂路1.2将军径村 址39双马村机耕路0.7顶新楼村 址40双马村龙美路0.7山塘尾将军径41马三村309省道青山路口至马三村址1.8309省道青山路口村址42下新楼村下新楼0.9下新楼村址43大径村旧楼路0.6大桥头大径小学44大径村新圩路0.5水尾楼新圩总计51.72⑤、各村垃圾集中收集点的垃圾清运和场所清洁。⑥、三合溪流域的河道垃圾清理及河面漂流物的打捞。⑦、垃圾临时堆放场所的保洁及管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考评办法1、考评办法1.1.考评制度:二级考评制度,即甲方分别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二大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1.2.考评次数:甲方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每日的晨扫,上、中、下午及晚上等作业时段。1.3.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路段的二大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该作业路段制度执行情况,并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1.4.考评方法:考评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月底,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根据考核分数评定等级,具体标准: 95分(含)以上的为优,90分(含)以上至95分以下的为良,80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含)以上至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分以下的为差。考评等级及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1.5.甲方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并予以存档备案。2、考评结果2.1.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主要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月1号至月底,将每日考评总得分累加后取平均值,作为乙方该月考评得分。(将每日的二大扫考评得分、动态保洁考评得分及对制度执行情况得分累加后计为该承包作业标准的每日考评总得分) 。月考评得分按考评方法评定等级。连续三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四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平和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连续两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三个月评为差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平和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2.2.每日考评总得分作为量化扣款的依据。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日考评总得分按考评等级确定扣款标准。被评为优的,只计分值,不扣款;被评为良的,按5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被评为合格的,按10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被评为不合格及以下等级的,按20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然后每个月从1日至月底按实际扣款额逐日累加起来,作为每月扣款的总额,在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扣除。连续两个月因工作质量被扣款达人民币10000元的予以提前中止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3.在重大活动期间因道路清洁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2.4.考核合格,在扣除量化扣款后,甲方于第二个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乙方的应得承包费用。2.5.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乙方,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由平和县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承包期满,视年平均得分情况见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差”五个档次,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考核细则》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序号质量(工作)标准扣分标准考评方法考评时间应扣分(日考评)二大扫作业质量考核标准1二大扫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晨扫的,每100㎡扣0.5分。每次随机抽查考评的面积不少于各承包路段面积的30%。每日在二大扫作业时段内随机考评(每天至少一次以上)。830分达到“四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瓦烁;无果皮纸屑;无积泥、水、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路面、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边角空地净;花台周围净;隔离护栏下及路沿净。二大扫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0.5分/处,出现成堆暴露垃圾的,每次扣2分/处。20果壳箱(含垃圾箱)清洁卫生,放置得当,及时关门,加盖。果壳箱(垃圾箱)不洁,未按规定放置,未及时关门、加盖的扣0.5分/只。22连续性动态保洁作业质量考评标准在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道路(区域)内包括空地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纸屑、塑模、瓜果皮核、烟蒂、砖块沙石等各类明显杂物),要达到道路干净整洁、保洁率100%;达到路面干净见本色;达到三根(墙根、树根、电杆根)净,两沟(下水道口、明沟口)清。在规定的作业考评时间内未完成垃圾废弃物清除的,扣0.5分/处,出现成堆暴露垃圾的,每次扣2分/处。每次随机抽查考评的面积不少于各承包路段面积的30%。每日在规定的动态保洁时段内随机考评(每天至少一次以上)。2740分果壳箱(含垃圾箱)清洁,及时加盖、关门。果壳箱(含垃圾箱)不洁,未加盖关门的,扣0.5分/只。4无明显积水、积泥。有明显积水(雨天除外)积泥,扣0.5分/处。2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步阶、墙根无明显杂草杂物,树穴内无明显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5分。4保洁车、板车车容不整的或未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辆,机械车辆不上路作业的,该项不得分。33机械作业车辆作业情况考评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置机械作业车辆未按规定配置作业车辆,每少一辆扣1分。每次在总承包路段内随机抽查考评。每日作业时段内随机考评(每天至少一次以上)。515扫路车、冲洗车未达到有效作业时长的(300分钟/天)有效时间每少60分钟扣1分每日扣分,月累计计分。(日均扣满2分止,月总扣分上不封顶)。日扣分计入当日得分,月累计总扣分数计入当月考评得分。5机械车辆车容不整洁或未密闭的每辆扣0.5分/次每日扣分,月累计计分。(日均扣满2分止,月总扣分上不封顶)。日扣分计入当日得分,月累计总扣分数计入当月考评得分。3机械车辆乱停乱放的每辆扣0.2分/次每日扣分,月累计计分。(日均扣满2分止,月总扣分上不封顶)。日扣分计入当日得分,月累计总扣分数计入当月考评得分。24制度(规定)执行及其它情况考评标准单位按规定及投标文件要求配置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置人员的,每少一人扣1分。发现作业人员擅自离(脱)岗的,每人每次扣1分。每日扣分,月累计计分。(日均扣满5分止,月总扣分上不封顶)。日扣分计入当日得分,月累计总扣分数计入当月考评得分。510分作业人员在保洁时间段内要求在岗在位、连续性开展动态保洁工作。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与人闲谈、工作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不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做到文明作业。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3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发现未按规定穿着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2无发生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有群众举报、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每日扣分,月累计计分。(日均扣满2分止,月总扣分上不封顶)。日扣分计入当日得分,月累计总扣分数计入当月考评得分。25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本项目承包款按月根据月考评结果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承包款,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给招标人:①招标人出具的上月项目考核报告;②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发票; 2、承包期内发生承包款增减的,从增减的当月起计算并按上款时间支付给承包者。 3、承包期内承包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由发包方在当月的承包款扣减并全额上缴财政。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为了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1)、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至甲方指定的账户;2)、银行履约保函(须经甲方同意)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服务年限逐年退还,第一年服务期满完全履约后退还中标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第二年服务期满完全履约后退中标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第三年服务期满完全履约后退中标价的3%的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履约保函的保证期为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后3个月。。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承包期限为三年,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如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顺延一年。。
10、违约责任
月考评得分按考评方法评定等级。连续三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四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平和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连续两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三个月评为差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平和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向平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作业模式1、本项目采用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收集转运相结合的作业模式。2、人工清扫保洁:本项目所有工人各自配备1部三轮保洁车,每天早上对所有村道道路、门前垃圾等进行清扫收集,清扫收集完成以后,接着对道路进行巡回式保洁工;河道每天全面打捞保洁1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14.2保洁时间要求镇区清扫时间:上午5:00-7:00和下午13:00-15:00。巡回保洁时间: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7:30。垃圾及杂物收集转运:每天18:00前完成对垃圾桶的清运工作。14.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事项(1)、镇区道路实行二大扫,巡回保洁制。(2)、道路(含人行道及两侧各5米范围)人工道路清扫保洁,清洗。(3)、保洁范围内道路(含人行道、及大桥两侧)及环卫设施乱涂写、乱张贴的清除。(4)、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箱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5)、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杂物的及时清运。(6)、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杂物及时清运至指 定的场所。(7)、做好应突发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的及时清扫,无主土头垃圾清理及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保洁任务等工作。(8)、做好国家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工作,配合做好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14.4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要求(1)、清扫保洁人员须文明作业,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穿反光安全服,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2)、垃圾转运作业车辆须在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设置反光标识。转运垃圾作业时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 作业要求,车辆不占道,不妨碍交通,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保持车辆、垃圾箱干净,无异味,并及时将垃圾箱放回原处,摆放应整齐有序。(3)、清扫人员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4)、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道路、人行道(含店前道路)垃圾应归拢、归堆并彻底清除,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中或向道路两侧反扫。(5)、道路干净见本色(含路沿、人行道,阴沟及沟井等)无发现垃圾沙土、无积水、浮土、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泥土、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无包装壳,无塑料袋及无砖瓦小石块等和其他废弃物。(6)、三根净(墙根、树根、电线杆根干净)、沟口清(下水道沟口无溢流堵塞)。(7)、道路、人行道沟口之间绿化带及树木干净。(8)、果皮箱及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按位摆放,按班清掏,按时清洗,保持外观整洁、无迹垢,环卫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9)、每天清扫及收集的垃圾,须在18点前清运到垃圾临时堆放点。(10)、道路如发生严重污染事故,应在当天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干净。(11)、树穴要干净,并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保洁人员清除清扫。(12)、应将所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桶,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13)、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桶。(14)、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由保洁人员每天清理不少于两次,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季节一星期一次,其它季节一个月两次)。14.5河道清洁打捞要求(1)、早上8点所有保洁员准时上岗,18点后下岗。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延后下岗。全天候保洁。(2)、流动保洁必须使用保洁袋。(3)、河道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无水葫芦。(4)、河道保洁垃圾收集应由运输车及时送往中转站,严禁将垃圾倒在道路两侧或随便乱倒,严禁焚烧垃圾。(5)、河道保洁五个一样,即: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节日与平常一个样;睛天与雨天一个样;冬天与夏天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严禁串岗、脱岗、坐岗、干私活等。 (6)、水面保洁,水面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每50米长河道内漂浮物不超过1处,每处漂浮物面积不超过25*25平方厘米。(7)、堤岸保洁,河道堤岸垃圾及时捡拾清理,每50米长河道堤岸垃圾不超过1处,累计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砌石护坡无杂草,土护坡适时用除草机打草,杂草高度不超过50厘米,堤岸设施及树木上无吊挂垃圾。(8)、不准饮酒后上岗进行河道保洁工作。(9)、突击任务,在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所属人员、工具等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使用。14.6其他要求(1)、乙方要做好应突发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的及时清扫,无主土头垃圾清理及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保洁任务等工作。(2)、乙方要做好国家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工作,配合做好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3)、乙方要服从管理。当垃圾需要外运时,以安厚镇垃圾中转站为起点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按每公里每吨1.5元计算费用。垃圾处理场如需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垃圾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交付乙方的设备、工具,乙方应做好管理和维护,并承担费用,承包期满,应完好无损移交甲方。(5)、乙方应做好垃圾中转站、临时垃圾堆放场管理和维护,并承担使用成本和维护费用,承包期满,应完好无损移交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如垃圾压缩设备出现重大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特点的分析,现场踏勘情况描述,服务工作方式、流程、周期等;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承诺、人员配备情况、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7)、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采购单位的相关制度处理),并根据服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8)、因乙方不当行为,造成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意见反映强烈、被相关部门勒令整改,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影响特别恶劣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中,若涉及与其他部门的事项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协助,且以甲方决定和确定为准。(10)、乙方须合法经营,负责做好员工的岗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达到要求,服务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1)、乙方需根据考评要求合理配备工人和作业车辆,做好清扫保洁及责任范围内的收垃圾工作,建立健全自检自查等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服从甲方业务管理和监督;遇道路污染等市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措施,重大活动、节假日市容工作要有加强措施。(12)、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主动接受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整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针对人员、设施、过往人流、车流可能产生的伤害、危险,应采取安全防护、警示措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由本项目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乙方提供的投标方案、服务内容、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及规范,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乙方的管理服务措施、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此书面承诺。各法律、法规之间若存在个别不一致之处的,甲方有权选择最有利于甲方的条款作为合同(执行)条款。(1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项目的全程质量、进度检查、监督和定期不定期考核,必须与甲方紧密配合,准确把握需求并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存在的变化。乙方所提交的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应经过严格的论证、科学合理可行,确保通过甲方考核、检查。如与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整改。乙方必须按照行业专家及甲方提出的意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调整,保障提供优质的服务。(15)、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16)、乙方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提供详尽可行的服务方案,服务保障措施,突发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措施、服务响应承诺、投诉纠纷解决方案等。包括但不局限于:服务保障措施、特别是快速反应措施、业务流程和具体办法、技术响应(包括及时解决技术故障的能力)、服务响应及承诺(包括时间、质量等方面)等。(17)、环卫设备情况:摆臂式垃圾车3辆,摆臂箱 60个左右,600个(10升垃圾桶),电动三轮车4辆,挂桶车3辆,小型高压冲洗车1辆,3个垃圾临时堆放点,一个离镇区较远的中转站。具体设备以环卫设备交接清单为准。为保障项目良好运营,如需增加设备,收集转运类设备由甲方负责添置,清扫保洁类设备由乙方负责添置。注:①清扫保洁作业工具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具体要求是:①每位清扫保洁人员必须配备保洁车、扫帚、畚斗、垃圾铲等清扫保洁作业工具;②每个合同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作业车辆;③所有清扫保洁设备应当在接管时配置到位。②承包期间,果皮箱、垃圾箱的清掏、清洗由乙方承担。维护、更新及新添由甲方视实际情况进行配置。14.7本合同叁年的中标金额总承包经费为人民币大写:柒佰玖拾贰万元整(¥*******),即每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肆万元整(¥*******),每月承包经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14.8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在平和县成立分公司,甲方必须在每月的15日前,将上月应交乙方的实额应发承包款汇到乙方授权指定的分公司银行(账号:),因分公司目前还在办理当中,承包款项暂时汇到总公司(公司名称:漳州市环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商银行西鑫支行;账号:****************005689),(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14.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和县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0本合同自2018年9月1日起生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漳州市环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号邮政管理局5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木林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蔡陈林 | |
联系方法: | 158*****722 | 联系方法: | 180*****01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农商银行西鑫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05689 |
签订地点: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