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法库县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工程编号****************5工程名称法库县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G****************511441266标段名称法库县城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法库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填报单位大连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2018年08月31日公示结束日期2018年09月02日
项目所在区域沈阳市·法库县建设地点法库县县城南部区域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中标金额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王巍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4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中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鑫济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400********.0700********.8200
工程工期335天335天335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特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97.6493.6792.33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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