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制文化建设升级改造中标结果
人民法院法制文化建设升级改造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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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人民法院法制文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萍,***-********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稻城县贡巴路二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36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03 10:33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8-08-27 10:00 |
中标日期 | 2018-08-31 15: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8-03 15:30 |
总中标金额(元) | 984771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稻城县人民法院法制文化建设升级改造;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709825元;服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1.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支付。 3.质保期: 3.1整体质保期为 1 年 3.2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卖方应免费负责维修及抢修。 4.安装及验收: 4.1 卖方负责安装,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4.2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悦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太平街72号1层;中标金额:984771.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收费金额:1.4771万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组长:郑斌 成员:徐萍,刘琳,彭白桦,刘强(业主代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组长:郑斌 成员:徐萍,刘琳,彭白桦,刘强(业主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643f7e440164fdd6f96c2826.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F5199 |
评审情况 | |
备注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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