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29团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中标公示

第七师129团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中标公示

受克拉玛依玖沃地膜回收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七师129团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七师129团残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玖沃地膜回收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第七师129团

4、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6667m2,建筑面积2900m2,包括生产车间、生活办公用房、配电室、门卫室及消防水池等水、暖、电等辅助工程。

5、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1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旧地膜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地膜熔融、拉丝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外排,主要排污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以及地面冲洗水。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旧地膜清洗后沉淀下的泥土。

4.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剪切机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材料卸料时的生产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5-85dB(A)之间。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染防治措施

(1)废旧地膜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项目产生得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废旧地膜掉落的泥土和清洗机清洗后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可用做厂区内绿化用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4)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2.总体结论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2@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玖沃地膜回收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石芳

联系电话:159*****551

环评单位: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倩

电话: 135*****775

E-mail:********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产生哪些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废水、固废等;对本环评的环境影响结论是否认可。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于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18日共十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克拉玛依市玖沃地膜回收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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