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产废钢材回收权2中标结果
所产废钢材回收权2中标结果
招标明细
一、标的
公司现场已产生废钢材及截止2018年12月26日所产废钢材回收权二次公告。
二、标的物
我公司将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15:00组织统一看货(自行配备安全帽),有意者提前在集团办公楼325签到。标的物包含我公司现场废阴极钢棒、生铁、铸铁、废钢、边角料、铁屑、废铁皮、废工器具、废钢棒、爆炸焊块、钢丝绳、铸机链条等。
三、标的数量
现场已产生废钢材及截止2018年12月26日之前所产废钢材;
四、报价构成
所报价格应为购买方现场提货价(装车、运输及其它所有费用由购买方负责)。一次锁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五、中标规则
报价应不低于2000元/吨,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报高价而拒签合同者出卖人不退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出卖人所有招标项。
六、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处置利用或销售贸易废旧物资相关资质(如经营许可证等),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信誉,并无不良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付款方式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2个工作日日内需汇入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
2、每次提货先款后货。
八、结算方式
我司质检计量中心出具废旧物资月度检斤统计报表后两天内双方进行当月结算确认,次月出具发票(出具发票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司财务有关税票开具规定,证照不全的,责任自负)。
九、回收方式
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自行安排人员、设备、车辆到场自提,我司不提供任何所需人员设备及分拣转运场地,不允许现场配货,中标人清运回收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劳务及费用均由中标竞买人独自承担。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我司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回收、规范清运,在保障生产现场正常运行情况下,现场已堆放的本批废钢材须在20个工作日内全部清完,合同到期前一周内,中标人须对合同期内产生的废钢材全部清场。
十、安环责任
投标人回收废钢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纠纷及经济赔偿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
1、招标保证金制度
根据我公司规定,凡参与我司废旧物资招标的投标人须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未中标投标人,我司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招标保证金。为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请务必于报价截止前( 2018 年 9月 3 日下午17:00)汇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入招标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此次投标参与权报价自动视为无效。
2、履约保证金制度
为使合同有效履行,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合同如期按约履行后,我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恶意竞标
对于恶意竞标的单位,除没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外,不得参与我司组织的所有招标活动。恶意竞标是指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明确表示反悔的、不按期缴纳提货款或拒不履行合同等。如若出现中标后不按期履约、拒不履行合同的,我司可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投标价格由高到低重新确定新的中标人。
十三、其他
投标人取得回收权后,除须接受我司废旧物资主管部门监管外,另须完全遵守我司安全、环保、质检、保卫、等相关部门单位管理规定。因国家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不可抗力,贵我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以上未尽事宜,我司保留解释权。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中国银行榆林航宇路支行
账号:********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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