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18年冬季取暖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18年冬季取暖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18年冬季取暖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瀍河回族区2018年冬季取暖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

ZZMC-2018-226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8】-050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货物名称:电散热器,品牌规格型号:XSJN75*75-600-8,制造商名称:兴盛达元(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商类型:小微企业,数量:1833台,单价:1266.00元,总价:*******.00元。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瀍河区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9月4日,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402。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郑丽霞、王小绪、宋家权、姚风雷、任龙飞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北京好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2段3号院波普中心1号楼1901室

八、中标金额:贰佰叁拾贰万零伍佰柒拾捌元整(¥*******.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瀍河区政府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29526.35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地址: 洛阳市瀍河区九都路18号

联 系 人: 寇先生

电话: 186*****788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先生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5001

宋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5002

联系电话:****-********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

电子邮箱:luoyangmincheng@163.com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采暖设备 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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