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二次)预中标结果
2018年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二次)预中标结果
2018年淇县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2018年淇县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项目(二次)按照法定程序,于2018年9月4日上午09时30分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
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顺序表
标段 | 推荐排名顺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四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鹤壁市瑞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18528.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联创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11628.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鹤壁市长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14725.7 | |
第十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联创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54302.2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祥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55673.5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鹤壁市长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455762.80 |
本公示于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7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 标 人:淇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2018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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