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第SJL合同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第SJL合同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6〕400号、黑发改交通〔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7〕25号)文件批复,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由省水利厅以黑水保许可〔2016〕2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项目招标人为国道丹阿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国道丹阿公路呼玛县呼玛河大桥北侧桥头处,经金山林场、三间房、新民、兴华、白银纳,止于国道丹阿公路与省道十室公路交叉处,本项目呼玛至十八站段既是丹阿公路(G331)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黑龙江省普通国道“2843网”规划中的橫2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通过与区域内县、乡公路的紧密连接,承担着呼玛县对外交通运输的重要功能,是呼玛县区域内各经济节点实现对外交通运输的主通道。

本项目路线全长155.017公里。其中:新建36.659公里,利用旧路改扩建118.358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共设大桥704.60米/4座,中桥527.28米/7座,小桥366.14米/11座,涵洞223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84处;设养护道班1处,停车区2处,公共汽车停靠站12处(24座),交通量观测站4处。

2.3计划服务期:本项目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1、本项目全线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间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提交季度、年度监理报告以及监理总结报告。2、本项目的全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检测等。3、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相关咨询工作。

2.5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名称:SJL)。

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名称

里程(公里)

起讫桩号

工程内容

SJL

155.017

K0+000~K155+017

1、本项目全线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间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按已批复的水保方案及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提交季度、年度监理报告以及监理总结报告;

2、本项目的全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措施效果检测等;

3、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相关咨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咨询项目。

注: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输油管线、输水管线、输气管线工程,下同。

3.1.4项目负责人(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水土保持监理经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项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测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评估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最多能中1个合同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合同段。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可对所有合同段进行申请,申请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且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9时00分,请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线上远程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5.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8万元。

********2">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发布。

********3">7、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4">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黑龙江交通”(www.hljjt.gov.cn)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丹阿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战先生

电 话:139*****717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邮 编:100101

电 话:***-********-***、861 157*****649

传 真:***-********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先生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www.bjztc.com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

********2">2018年9月5日


附件3 资格审查要求

********4">附件3-1 资质资格


合同段

最低要求

SJL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附件3-2 业绩


合同段

最低要求

SJL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咨询项目。

注: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输油管线、输水管线、输气管线工程。


********6">附件3-3 人员

合同段

要求岗位

数量

最低要求

SJL

项目负责人(兼职总监理工程师)

1

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水土保持监理经历,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项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测负责人

1

监测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评估负责人

1

技术评估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具有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输油管线、输水管线、输气管线工程。


附件3-4 诉讼和履约


合同段

最低要求

SJL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

1、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中的第1条至第3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

2、针对第4条,投标人需在承诺函后附 “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黑龙江”网站的投标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屏。

3、针对第5条,投标人需在承诺函后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的投标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屏。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17]142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从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以及清标工作组关于清标工作的情况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详细评审;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6)没有被省(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或未在限制投标期内;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招标公正性。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业绩、人员、履约等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须知附件3),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其中商务和技术部分90分,财务部分10分。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并署名,投标人得分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 商务和技术评审(90分)


序号

项 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监测及技术评估计划、程序和方案

(40分)

监理、监测及技术评估计划、程序和方案较具体合理,得24-32分(含32分)。

监理、监测及技术评估计划、程序和方案具体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2-40分(不含32分)。

2

资质资格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

1、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加2分;

2、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甲级证书,加2分;

3、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四星或五星的,加2分;

第1、2、3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本项最多加4分。

3

项目负责人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12分。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项目负责人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项目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加6分。

4

业绩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12分。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或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咨询项目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加8分。

注:1、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铁路、输水渠道、输油管线、输水管线、输气管线工程。

6.3 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进行第二信封公开开标,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商务和技术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3.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费不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3.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6.3.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价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3.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求如下:

式中:F1——投标人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D,则E=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和技术评分与报价评分之和,如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按商务和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和技术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2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情况

10.5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6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7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8评分情况

10.9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附件1.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审查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商务和技术评审评分表

附件8.报价评审评分表

附件9.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0.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技术评估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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