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农村改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及相关厕具”采购项目 (二次)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于2018年7月20日发布公告,对南谯区农村改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及相关厕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2018年8月15日确定中标候选人,2018年8月16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接到相关质疑,经查证,现将中标候选人变更为山东鹏洲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czcg201807-217 中标供应商名称: 山东鹏洲塑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河头工业园1号 中标金额: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00元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厚杰、张霞、郝玉瑰、雷成余、武明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 联系人: 徐 峰 联系方式:189*****32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806室 项目负责人:梅长伟 联系电话:184*****525 收费标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2014]5号文件收取,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放费用为准。 收费金额(不含专家费5000.00元):1970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联系电话:189*****32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