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关于长兴县公安局清障车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分中心关于长兴县公安局清障车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清障车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07年5月14日
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障车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江铃五十铃清障车JKC5044TQZ一辆
拟定供应商名称:西安金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受采购人长兴县公安局的委托,我中心于2007年4月30日就其所需的江铃五十铃清障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文件编号:CXXJ2007-9)并于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5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指定媒体发布询价公告并免费发送询价文件,截止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5月10日下午15:30时止,仅有一家供应商响应。依据相关法律及采购文件规定,该项目已作废标处理。应长兴县公安局的要求,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拟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项目。
七.其它事项:
技术要求:1、底盘型号:JX1040DL2
发动机型号:JX493ZQA(江铃发动机厂)
功率:62马力:油耗:10升/100公里。轴距:3360mm。2、清障车上装结构形式:吊托臂一体型:单3T绞盘(绞盘自带钢丝绳20米)
托具自动卡具
6米升降平台,带两个前支撑马腿
小托轮壹副。3、吊臂最大起吊质量:1500KG
吊臂最大起吊高度:3600
额定托举质量:800KG
最大拖引力:4400kg;托臂:均采用16Mn钢板压型焊接。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长兴县采购办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湖州市长兴县采购办
地点: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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