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类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类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21工程名称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类采购)
标段编号G****************211*******标段名称沈阳市政法委视频会议室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单位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填报单位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材料设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2018年09月07日公示结束日期2018年09月10日
项目所在区域沈阳市·沈阳市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中标金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刘伟项目经理*******.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沈阳艾维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沈阳东方久瑞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00*******.0000*******.1400
工程工期79 天79 天79 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96.0194.8787.6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视频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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