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芜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芜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医用气体及医用传呼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WH01CG2018HW21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开标日期: 2018年09月0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泓瑞医用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39号

中标金额:*******.46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郭冀 管玉云 赵家柱 李玉顺 雷勇静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芜湖市中山路步行街西侧

联系人:曹丽艳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项目负责人:梅凯峻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公管2016年139号文 收费金额:14545.37元

公告期限: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0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 合同名称:兴义市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中心供养工程 中标金额:*******.76元 签订日期:2016年9月12日

2、合同名称: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用气体净化工程 中标金额:*******元 签订时间;2017年10月24日

3、合同名称:中煤矿建总医院病房综合楼中心供养工程 中标金额:*******元 签订时间:2016年9月29日

特此公告。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7日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传呼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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