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17年度黑龙滩水库生态涵养林建设工程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仁寿县2017年度黑龙滩水库生态涵养林建设工程项目/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仁寿县2017年度黑龙滩水库生态涵养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2017年度黑龙滩水库生态涵养林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2018】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返还我县2017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寿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18】1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仁寿县黑龙滩镇。
2.2 建设规模:建设192.72亩生态涵养林。1.实施乔木栽植168亩。2.实施灌木栽植8亩。3.恢复水域、其他生态植被面积16.72亩。4.土方开挖24000立方米,挖基坑土方9000立方米,整理绿化用地18200平方米。5.建设养护便道1500平方米,石汀步(步石、飞石)1.2立方米,石汀步毛石砌体28立方米,石梯步48平方米,嵌草砖(格)铺装400平方米。
2.3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61.32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省财政返还我县2017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
2.8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1月至今)内必须承担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 00:00至2018年8月21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6日9 时 30分,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仁寿县林业局
地 址:仁寿县文林路二段林升巷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00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仁寿县玉锦华城小区售楼中心三楼
邮 编:6205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1*****44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2018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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