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大溪镇;
1.1.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建设规模约250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约85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5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管网约3000米(根据建设资金情况安排污水管道施工长度),污水处理厂采用A/A/O处理工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环保工程 ;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相关的岩土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培训、指导维护等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并且质量合格的项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建设规模确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市政、环保工程项目;根据招标内容确定应包含设计、施工资质;综合上述数据,设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因本项目属于小型市政、环保工程,故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30个日历天;其中(1)勘察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交付污水厂区地块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进场开展岩土勘察工作;岩土勘察工作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中间报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岩土勘察工作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并进场施工;(2)施工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在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含)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含)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福建省内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4.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犯罪档案查询(原件)现场核对,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法院裁判文件的截图(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处分的。
4.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11日8时00分00秒至2018年8月1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8月 31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招标项目编号;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 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 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④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www.zzgcjyzx.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大溪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李先生,传真:/
联系人:138*****888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163.com
电话:0596—*******,传真:0596—*******
联系人: 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
(网上电子招标) 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法院裁判文件的截图(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修改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只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网上电子招标) 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系统问题,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18年9月3日8时30分,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8月31日17时00分前;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8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9月7日17时00分前。
备注:
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网上电子招标) 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 程 名 称:平和县大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招 标 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的地址:平和县
********152*****1001.png">招标人的联系方式:138*****8888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招 标 范 围:建设内容相关的岩土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培训、指导维护等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并且质量合格的项目。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开 标 时 间:2018年9月10日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和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 造 师: 洪港滨 注 册 证 号:闽2351********
中 标 价: 下浮7%
工 期:总工期为230个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7.20%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6.50%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维强、陈委深、苏剑慧、陈志荣、张国喜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4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文件评审共4份,投标文件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
废 标 情 况:无
监督单位: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上述中标候选结果公示期自2018年 9月 11日至2018年 9月 13日。对中标候选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招 标 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 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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