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堤防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四包)成交公告
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堤防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四包)成交公告
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堤防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四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堤防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采购(四包)
项目编号:CG-AQ-2018-192 AQZB-2018-0208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4日
采购日期:2018年09月0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迎宾小区28号楼8号门面
成交金额:160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草皮养护约182万平方米(春季一次药物除草、日常每月不少于一次堤身割除杂草),41.048公里堤身垃圾日常清理(垃圾单个体积≦1m3)服务等纳入堤防养护管理范畴。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义清、黄平、杨坤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
地址:安庆市人民路18号
联系人:朱义清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汪钦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8年09月06日至2018年09月0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9月06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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