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采购项目(三次)
中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采购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2018GB56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B包:原阳县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及编制监测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0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09月11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9月10日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毛绍云、徐艳丽、祝军、刘晓、戚延富(采购人代表)中标信息:
A包: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豫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枫里3号3号楼301室
中标金额:304580元
服务期: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染污源普查工作
质 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壹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原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戚先生
电 话:186*****226
地址:原阳县建设路中段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7*****170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楼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0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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