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空港经济区宣传视频制作项目中标公示
芜湖空港经济区宣传视频制作项目中标公示
芜湖空港经济区宣传视频制作项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空港经济区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WH01CG2018HW128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7日
开标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京互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凤南路233号
中标金额:6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宣传视频制作。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亮、谢红斌、张红、江诚、朱勇。
招标人名称:芜湖空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经二路城东新城芜湖通航创新中心
联系人:陈振华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1幢202室
项目负责人:刘工联系电话:177*****928
收费标准: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约定收费金额:96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3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皖江财富广场C1座509,联系电话: 177*****92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中航工业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公司宣传片,合同金额:688000元,签订时间:2018年4月23日;2、中航工业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宣传片,合同金额:580000元,签订时间:2016年07月07日;3、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片,合同金额:720000元,签订时间:2016年07月15日;4、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片,合同金额:920000元,签订时间:2017年03月26日;5、江苏嘉顿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宣传片,合同金额:520000元,签订时间:2018年06月20日。
无效投标单位:1、上海危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安徽博创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原因: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核不通过。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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