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三电油气田治安管理装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三电油气田治安管理装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三电油气田治安管理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2日11:4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0日中标日期2018年09月12日
评审专家名单何崇乐、宋坤宇、刘光霞、李莹、倪天林
总中标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三电油气田治安管理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三电油气田治安管理装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517。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预算:276.5万元;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供货期:10个日历天;

2.5、质保期:三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2.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包段;

2.7、采购内容:


标包

货物需求类别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包1

多轴悬翼无人机

2

114

包2

夜视仪

15

64.5

包3

望远镜

20

30

包4

夜视录像仪

8

68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8月20日

四、评审信息:

4.1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1日

4.2 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评标室

4.3 专家名单: 何崇乐、宋坤宇、刘光霞、李莹、倪天林

五、中标信息:

包1:

经资格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标包流标。

包2: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众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7层B706号

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夜视仪

集光JG-SGHD

15

28000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供货期:7个日历天

质保期:五年(货物验收合格后)

包3:

投标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不足3家,本标包流标。

包4: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众安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伍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574400.00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区7层B706号

主要中标标的: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夜视录像仪

集光JG-HDH

8

71800.00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供货期:7个日历天

质保期:五年(货物验收合格后)

六、代理费收取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收费规定计取,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金额:包2:6300元;包4:8616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 9月 12日153*****1679****-****************.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点击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治安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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