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中标结果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中标结果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审批[2017]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保障性住房人脸识别及监控系统。总投资额约18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滨海公寓保障性安居工程A1~A3地块,五缘湾公寓社会保障性住房,集美东岸滨水花园1~4地块,高林居住区A1-1地块,高林居住区A1-3地块,万景公寓,湖边花园A区社会保障性住房,滨湖家园B区社会保障性住房1#、2#地块,洋唐居住区A09地块,洋唐居住区A11地块,洋唐居住区B05地块,后溪花园社会保障性住房,华玲花园一期社会保障性住房,同安城北一期社会保障性住房,东方新城一期(保障性住房),东方新城二期(保障性住房),观音山公寓社会保障性住房,前埔BRT社会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寓社会保障性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等小区的人脸识别及监控系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资额约1800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投资额约1800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开工后3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线管预埋、管线安装,开工后6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设备安装,开工后9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安装、调试、验收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且必须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31 08:00:00 至 2018-04-26 10: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3.6.1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6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http://)、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4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19号之七5楼

邮编: 361006

电子邮箱: JIYHXZB2006@126.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高海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网址: http://www.cztb.xm.fj.cn/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8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招标
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现因招标
控制价未能按时发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年 5月 15日 10时 00分 00秒。(招
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原定于 2018年 4月 26日 10
时 00 分 00秒前,现因招标控制价未能按时发布,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
的时间修改为:2018年 5月 15 日 10时 00分 00秒前。(招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
修改)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4月 20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4月 20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招标
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现因招标
控制价未能按时发布,故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
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原定于2018年 5月 15日 10
时 00 分 00 秒前,现因招标控制价未能按时发布,故推迟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
料提交的时间(招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5月 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5月11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招标
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施工招标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
建交[2018]7号)”文件精神,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取消“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二、根据《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
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 号)文规定,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通用本、专用本)部分
条款调整如下:
1.《通用本》第 3章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
人数要求”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
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调整为“拟派出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通用本第 8章第 1节资格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以下调整:
①、删除“说明”中第 4 项“《资格文件》第十二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 2 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
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②、“授权委托书”增加“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的代理人授权委托内容,
并将需由委托代理人盖章调整为由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调整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
件 1。
三、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范本部分内
容的通知》(厦建筑[2018]52 号)规定,随机抽取环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超过 450 家(不含本数)
的,由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随机筛选出 450家投标人进行后续开、评标环节。
四、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范本部分内
容的通知》(厦建筑[2018]52 号)规定,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
标前无需提交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保险
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本项目《专用本》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节 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部
分内容更改如下:
1.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 一般约定”的“1.3 法律”内容更改为:“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融资工程项目的有效的规范性文
件均适用于本合同。”
2.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 一般约定”的“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
输”内容更改为:“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
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 一般约定”的“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内容更改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错误超出约定风险范围时调整合同
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错误导致增加或者减少的合同价款超过签
约合同价的 3%时,就超过部分的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合同价格,3%以内部分不予调整。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天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核对申请,并在 20日
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如有调整,发包人须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向市(区)财政审核部
门报备;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核对申请的,视为工程量清单没有错误。”
4. 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增加以下内容:“6.3
环境保护
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厦府办[2018]29号)的规定执行。”
5.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0. 变更”的“10.1 变更的范围”内容更改为: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建设标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规模的项目工程,一律不得追加投资,严禁以承包
人工艺改变、材料设备采购困难等为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②在施工中因不可预见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应先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指挥部)组织
对其必要性、合理性、投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论证。
③除因不可抗力需要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外,设计变更涉及增加造价的,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
施。累计增加造价在中标价 5%以内且总造价未突破本标段投资概算的,由市(区)财政审核部门
审定;累计增加造价在中标价 5%以上或总造价突破本标段投资概算的,应报市(区)投资审批部
门审批。
④其余变更实施规定详见《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
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项目所属投资审批部门
为区级的,还应按照其相关变更规定执行。发包人设计变更涉及增加造价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
承包人有权不予实施。”
6.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1.价格调整”的“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
整”的“第 3种方式”内容更改为:“第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12.合同价格、计量
与支付”中总价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7.本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的“2、总价合同”
条款调整内容更改为:“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 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材料价格变动(不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
缆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或吹填
造地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的施工期材料价格平均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10%的部分。
材料基准价按投标截止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相应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下同);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
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 3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
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
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
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厦门
市人工费调整指数;
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
土、电线电缆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
电缆或吹填造地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部分。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
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内(含 10%)的,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
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
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③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
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
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
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
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中标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
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
应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内(含 10%)的,根据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
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②虽然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
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
降幅系数计算;
③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
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
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审定,审定程序按照厦财建[2018]15号文规定。
(4)施工期间人工费调整指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人工
费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
凝土、电线电缆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
线电缆或吹填造地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
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详见厦财建 [2018]9 号文。”
六、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P89页要求:
(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
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本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必须满足《保障房人脸识别
系统技术文件》。
问题:请问如何评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是否满足上述技术文件要求是否要提供产品厂家盖
章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回复:需要。
七、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参数(二)”中对分离式动态人脸识别摄像机写到“需提供公安
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需提供该项证明资料是否要
加盖产品厂家公章或提供厂家授权书
回复:需要
八、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参数(二)”中对动态人脸识别机要求“全天候情况下,任意时
间段,单人开门速度不高于 2 秒,多人开门速度不高于 5 秒”,开门速度是很重要的指标,请问
是否要提供产品厂家盖章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回复:不需要
九、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废,
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在“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其他文件”的
“其他”中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原定于 2018-05-15 10:00:00,后因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8-07-31 10:00:00。涉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十一、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二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7月 12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月 12日

附件 1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撤销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
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单 位: 部门: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招标
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七、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参数(二)”
中对分离式动态人脸识别摄像机写到“需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需提供该项证明资料是否要加盖产品厂家公章或提供厂家授权书
回复修改为:本次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二、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二、三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7月 13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月 13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五)
工程名称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招标
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六、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设技术标
准 P89 页要求:
(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
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本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必须满足《保障房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文件》。
问题:请问如何评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是否满足上述技术文件要求是否要提供产品厂家盖
章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来证明
回复修改为:本次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二、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更改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机电工程 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招标文件及公告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中心机房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第 16 条,存储设备单
位“台”改为“套”,相应定额子目及其定额含量“中心存储磁盘柜”单位“台”改为“套”,其
余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于 2018-07-31 10:00:00,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2018-08-13 13:00:00。涉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五、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二、三、四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7月 27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月 27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万元)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注
1
JYHX 施招字
2018 第 09号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 1569.99 1330.40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15.26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招标人 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盖执业章)
审核人: (盖执业章)
日期:2018年 8月 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JYHX 施招字 2018 第 09 号 的 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
目施工招标于 2018 年 08 月 13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式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18 年 0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08 月 17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投标人 原因
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天一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蓝深远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凯源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北斗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筑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升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智晟科技有限公司
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广电智能系统集成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4.1.7 条款,所填报的工程
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奥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国智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华通电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金宇工程有限公司
宏禹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杰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百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东方奥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朗高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智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百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泰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埕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标准 7.1.(2)条款 ,查询该
单位列于失信被执行人 ,应当否决其投标。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投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茂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康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邮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泉厦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华炀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豪鑫行建设有限公司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纵横集团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华宇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兴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达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
中标排名
顺序
中标候选
人名称
投标
报价
(元)
投标
报价
中包
括的
专业
工程
暂估

(元)
投标
报价
中包
括的
暂列
金额
(元)





天)
质量
标准





项目
负责
人相
关个
人业
绩(如
有时)
项目
负责
人执
业资
格证
书名

项目负
责人执
业资格
证书名
称注册
编号
中标
候选
人的
类似
工程
业绩
(如
有时)
第一中标
候选人
银江股份
有限公司
12714
633.57
/ / 90
本工
程施
工质
量合
格,且
必须
确保
工程
一次
性验
收通




/
一级
建造


*******
00468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电信
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
12730
595.1
/ / 90
质量
合格,
且必
须确
保工
程一
次性
验收
通过


/
一级
建造


*******
03795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中建诺成
有限公司
12697
337.97
/ / 90
本工
程施
工质
量合
格。且
必须
确保
工程
一次
性验
收通




/
一级
建造


*******
01358
/
六、上述中标候选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34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YHX 施招字 2018 第 09 号的保障房小区增设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
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57 元 项目负责人 王茂柱
工期 90 日历日 质量标准 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美丽、吴宏彦、李世震、袁鹏飞、陈振隆

招标人名称: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环岛东路 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34 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电子签名专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识别系统 人脸 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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