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企业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中标结果
北辰企业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中标结果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机关 北辰企业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 (项目编号:JCZB2018-F-0901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 北辰企业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辰企业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 2.项目编号:JCZB2018-F-0901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文廉、单志刚、徐滨(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先生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2003室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5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5%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012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机关、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单一来源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北辰区财政业务公文审批协同办公子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 天津市津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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