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所需承接主体中标结果

百灵庙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所需承接主体中标结果

百灵庙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承接主体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百灵庙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承接主体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724号评审日期:2018年09月11日公示日期:2018年09月12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因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在国家政策引导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下进行,资金需求量大,工作特殊复杂,必选在切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落实。达茂旗交通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无债务,是我旗目前唯一符合国家融资政策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投资平台,鉴于以上标准特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采购人联系人:常国富采购人联系方式:138*****71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项目负责人: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融资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09月11日********0达茂旗交通运输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百灵庙镇交通局二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周昱竹、杨孟枝、亢福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棚户区 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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