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2018年农村公路管理站凤翔镇—苇场加油站段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公示
萝北县2018年农村公路管理站凤翔镇—苇场加油站段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公示
萝北县2018年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工程项目A1
施工合同
萝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维修萝北县2018年度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工程:萝北县凤翔镇—苇场加油站段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合同段的投标书。
现由萝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下称“业主”)为一方和萝北县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2018年9月4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段由萝北县凤翔镇—苇场加油站K0+000至K20+350段路面破损维修改造工程,技术标准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一)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投标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四)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五)合同通用条款;
(六)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七)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八)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业主核认后的);
(九)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十)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三、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四、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肆仟捌佰捌拾壹元贰角玖分整(1,014,881.29元)。
对本款合同总价,业主与承包人共同注解并理解如下:
(一)本合同总价是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预计工程量基础上做出的,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应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约定执行。
(二)本合同总价中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全部费用。
(三)开工拨30%,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年底除质保金外结清。
(四)本合同总价中已包含的工程进度风险金的动用,按本项目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五)承包人理解业主对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按规编制修订的权力。
五、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
(一)承包单位未经农村公路管理站批准不得转包本工程。
(二)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因其自身因素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指挥部月工程计划60%而影响工期,承包单位应自动放弃本工程,指挥部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工程要保证路肩压实平整,达到整洁、平整、顺直、坚实,无明显深陷、崩塌,外边线要整齐;边坡坡面平整无凹凸不平,无冲沟,边坡比例不小于1:1.5,路肩横坡适度,边沿顺直;边沟尺寸满足排水要求,排水畅通。
(四)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及工程管理办法、指挥部的其它有关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质量保证金为合同工程款的5%,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含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予以返还。
六、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七、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以成交通知书施工日期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31天,工期从201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10月5日止,合同有效期为该工程工程款全部结清为止。
八、承包人应使合同文件中投标书附表表3所列的施工机械按指挥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限到达现场,不得推延、缺短或任意更换;承包人应使合同文件中按投标文件所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指挥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限到位,不得不到位或被替换。承包人如有违背,业主将接管本工程,雇用其它承包人完成该项工程。
九、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十、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产生纠纷,甲方有权用本项目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业主:萝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
承包人:萝北县永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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