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路27号2号楼裙楼排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西郊路27号2号楼裙楼排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9 月14日—— 2018年9月17日)


项 目 名 称

西郊路27号2号楼裙楼排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

089214

招 标 人

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代理业主

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慧河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工程设计费折扣费率:78.38%;工程建安费下浮0.24%

工商注册号

****************20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招标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3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郊路27号2号楼裙楼排危改造工程已由********9">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8】370号和九龙坡发改委投【2018】4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0">2.1项目名称:西郊路27号2号楼裙楼排危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九龙坡区机关大院2#楼局部裙房改造,占地约1200平方米,该区域原有建筑共3层,主要建筑功能为档案馆,改造后建筑功能为大会议室。改造后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总座位数约950个,要求具备会议功能和综合性演出功能。该项目结构形式拟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2.4工程建设投资额: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投资约6500万元(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2.5计划工期: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总工期140日历天(自签订EPC合同之日起计算)。

节点工期:

(1)签订EPC合同之日后25日内完成全部设计;

(2)施工图审查合格后65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3)2019年1月15日前移交招标人。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本工程的平基、建筑(含外立面幕墙)、所有专项设计(基坑支护、幕墙、视线、建筑声学、BIM等)、综合管网、结构、钢结构、精装修、绿色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系统、零星室外配套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包含重要节点需提供相应的要求的效果图、渲染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包含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投标人按照批复的可研金额进行设计,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建设项目内施工包括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包括专业扩声系统,会议系统、视频显示系统、舞台灯光系统、常规智能化系统等)、零星室外配套工程。

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所有设备、家具等)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业主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和设备质量的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设计资质”以及“施工资质”,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

“设计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1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业绩无效,不予认可。)

3.2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3.3重庆市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备案,且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开标时出示入渝登记备案相关资料。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两 家,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3)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4)还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条”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 月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重庆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4号8栋25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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