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

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中标结果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 [2012 ]1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闽东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闽东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鹤山路89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门急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75105.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617.2㎡;地下室建筑面积8487.91㎡;建筑占地面积为3244.66㎡。地上22层,地下2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主要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LED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 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 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为******** 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 09:00:00至2018年8月20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月7日 09: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经典1幢3层3-C,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现就有关质疑澄清及修改通知如下:

1、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已获悉,我司根据招标文件参考品牌向厂商、代理商咨询采购价,发现以下几个系统招标品牌厂商、代理商不给予报价或有的报价超出常规报价许多,请招标人补充其它品牌,提供公平公正的参考品牌(其中包括:综合布线系统、LED电子显示屏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智能一卡通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移动输液管理系统、智能排队叫号系统、三方可探视系统、UPS电源等系统品牌)。 望予以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2、招标文件中第2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3点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现提疑如下: (1)请问“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哪种类型工程业绩 (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用本》中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的描述及《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肯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对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提供类似业绩的约定,请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可视为直接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2)不能视为直接满足,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类似业绩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作为加分条件的,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但有设置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则需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内容。”

3、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广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若单位有符合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但是平台上未体现“建筑智能化1500元造价”,在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有提现1500元的建筑智能化,且相关业绩是含装修、智能等专业,非单独智能化业绩,此业绩是否也符合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投标人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第5项第2点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满足第3点要求。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非单独智能化业绩,应能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第5项所有要求。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此条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实际造价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5、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未提供招标技术参数,无法对招标清单内容进行询价,望贵司补充技术参数,以便于供应商更好地询价,并提供合理的报价。

答:请各投标人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技术规范书”。

6、招标文件第103页技术要求,没有具体要求,导致报价偏差,请提供详细技术要求。

答:详见本通知第5条。

7、宁德市闽东医院/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单位发布的关于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现提出质疑如下:一、质疑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二、事实依据和理由: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规定:第三条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二)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一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三)按规定无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工程。第五条 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招标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规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特征指标: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理由:本项目不符合《闽建筑〔2017〕39号)文》对类似工程业绩设置的相关规定,建议取消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资格要求。三、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8、招标文件P5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第4项中“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用、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更改为“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宁德市闽东医院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于2018年9月7日上午9:00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 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

电 话:****-*******

联系人:李先生

(二)招标项目名称: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进入评审的投标人

总分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9.64分

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61分

中智(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99.39分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9.32分

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98.62分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98.38分

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97.57分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7.52分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唐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依据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在指定网站未查询到竣工验收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3.9要求。冠林电子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6.1.4要求,部分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

(六)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智(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项目经理:何善华; 注册证号:闽********1648;

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梅容;职称证书编号:闽Z009-67208;

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1#-12#馆)智能化工程;

(七)公示期:2018年9月10日~9月13日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余深城、陈凤、龚铭春、陈伏进、何德明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经典1幢3层3-C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

中标结果公示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于2018年9月7日上午9:00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闽东医院

地 址:福安市鹤山路89号

电 话:****-*******

联系人:李先生

(二)招标项目名称:

宁德市闽东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中智(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项目经理:何善华; 注册证号:闽********1648;

项目技术负责人:李梅容;职称证书编号:闽Z009-67208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利嘉海峡商业城一、二区(1#-12#馆)智能化工程。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余深城、陈凤、龚铭春、陈伏进、何德明

(五)公示期:2018年9月15日~9月25日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王南路1号天安经典1幢3层3-C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七)监督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楼

联系电话: ****-*******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智能 病房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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