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EPC总承包中标结果

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EPC总承包中标结果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华发改审〔2018〕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718万元,其中设计费9万元,工程建安费用15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17万元,基本预备费81.83万元,竹溪及浙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年运营费20万元。

分期

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建安费(万元)

最高控制价(万元)

优惠率

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万元)

最高控制价(万元)

优惠率

运营费(万元)

一期

流域信息系统中心的建设,环境监管视频系统的安装,流域信息系统中心软件平台的建设,以及建设竹溪、浙溪2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

526

127.3

114.57

6.00%-8.99%

398.7

358.83

5.00%

20

二期

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分析天平实验室改造,实验室内墙粉刷、地面改造,以及户外电梯购置和安装

272

22

20.24

6.00%-8.99%

250

230

5.00%

0

三期

流域信息系统中心家具购置、环保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以及建设天宫溪、西宫溪、下樟溪、归德溪、仙都溪五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

715

68.25

62.79

6.00%-8.99%

646.75

595.01

5.00%

0

合计

1513

197.6

1183.84

20

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相关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培训、自动监测站一年运营、指导维护等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移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并且质量合格的项目。

3、建设地点: 华安县。

4、本项目至施工图设计结束的前期工作不分期,施工图纸分为第一、二、三期,共三册出图。预算、预算审核(财政审核)、施工、验收、结算按第一、二、三期共三个批次独立开展。

三、建设工期

总工期为435个日历天。(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在提交初设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共三期的施工图设计。(2)第一期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第二、三期施工工期分别为120个日历天。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1)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4)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

4.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

4.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4.5拟担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为市政相关或环保相关专业的注册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作相应要求,项目实施时须具备其他相应类别的资质及等级的,在不违法分包、转包的前提下,中标人可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予以实施。

五、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 月7 日至2018年8 月28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6.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七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8.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8.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8.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华安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8.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8.2.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8 月29 日北京时间8 时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9.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 月29 日北京时间8 时30 分,提交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www.zzgcjyzx.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华安县

联系人:林主任

电 话:189*****9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9栋1102室,邮编:3630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华安县环保局、华安县发展与改革局

地址: 华安县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因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服务器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本项目未能如期开标。现将原开标时间2018年8月29日8:30分修改为2018年9月10日15:30分;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修改为2018年9月09日16: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 标 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189*****9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718万元,其中设计费9万元,工程建安费用15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17万元,基本预备费81.83万元,竹溪及浙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年运营费2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0日15: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中科同恒环保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叁拾捌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 ********元)

工期:总工期为435个日历天。(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在提交初设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共三期的施工图设计。(2)第一期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第二、三期施工工期分别为120个日历天。

建造师:王建敏 注册证号:闽********6782

设计负责人:赖世华 证号:*******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叁拾柒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小写:¥********元)

工期:总工期为435个日历天。(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在提交初设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共三期的施工图设计。(2)第一期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第二、三期施工工期分别为120个日历天。

建造师:庄志杰 注册证号:闽********0428

设计负责人:刘振山 证号:闽G209-06051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工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叁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小写:¥ ********元)

工期:总工期为435个日历天。(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在提交初设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共三期的施工图设计。(2)第一期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第二、三期施工工期分别为120个日历天。

建造师:杨保护 注册证号:闽********0699

设计负责人:杜剑波 证号:********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专家姓名:翁生俊、颜春敏、吴白雪、陈海坤

评标专家组长:陈文昌

废标情况说明:

公示期:2018年09 月11日 至 2018年09 月13 日

异议提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迳向招标人提出。

监管部门:华安县环保局****-*******、华安县发展与改革局****-*******

招 标 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09月11日

(网上电子招标)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结果公示

华安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于2018年9 月10_日15:30时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福建中科同恒环保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并确定为中标单位。

中标价:壹仟叁佰叁拾捌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35个日历天。(1)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在提交初设后25个日历天内提供共三期的施工图设计。(2)第一期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第二、三期施工工期分别为120个日历天。

建造师:王建敏 注册证号:闽********6782

设计负责人:赖世华证号: *******

公示期:2018年 9 月17 日至2018年9 月26 日

异议提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迳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单位:华安县环保局****-*******、华安县发展与改革局****-*******

招 标 人:华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189*****9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监管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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