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

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141+350段右侧水沟路面等完善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141+350段右侧水沟路面等完善工程已由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以泉路工〔2018〕124号、泉路工〔2018〕12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以泉路工〔2018〕29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2.2 项目的规模: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5500平方米、水沟65米等。。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所属组别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Z1K139+920~K155+990、K141+250~K141+35016.07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5500平方米、水沟65米等。90日历天

2.5 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 发包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不要求。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_______________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_______________。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9月11日15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9月10日17时00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地址: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邮编:36280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362801

联系人:林小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fjqgyx@163.com

监督单位: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2018年8月21日


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141+350段右侧水沟路面等完善工程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第1、采用转账或电汇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 09月10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施招字2018第72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2、删除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补充内容“8.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印制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在开标时可不必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流程见附件一,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本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日期 :2018年9月3日

附件一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流程:

1.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2. 查询流程:在输入框中输入投标单位公司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其中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单位行贿,判决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2018年8月20日,点击检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后上传。

附件二: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项目业主名称):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 项目的投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愿接受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接受监督部门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年 月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8第72号

1、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141+350段右侧水沟路面等完善工程项目于2018 年9月11日在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旭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昊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

项目经理

姓名

薛炜

陈锦秀

吴凤炎

证书编号

********7251

********4451

********7625

技术负责人

姓名

陈大伟

陈仕桔

叶林平

证书编号

闽Z609-104611

闽z109-77512

闽Z-309-07609

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庄绍腾、谢惠贞、杨萍、周勇明、杨淑慧。

3、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5、公示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7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地址: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邮编:362801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邮编:362801 ;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小清。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港区南山中路

电话:****-********

日期:2018年9月12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8第72号

国道324线K139+920~K155+990水泥砼路面破碎板修复、国道324线K141+250~K141+350段右侧水沟路面等完善工程招标于2018年9月11日在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

中标价(万元)

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9.3359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庄绍腾、谢惠贞、杨萍、周勇明、杨淑慧。

3、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8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

地址:泉州市公路局泉港分局,邮编:362801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邮编:3628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小清

5、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地点:泉港区南山中路

电话:****-********

日期: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右侧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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