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3日就贺州市奥奇丽地块项目投资人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对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贺州市奥奇丽地块项目投资人招标
1.1.2项目编号:CTZB【2018】51号
1.1.3项目地点:本地块(贺州市奥奇丽地块)位于贺州市城东新区桂粤湘大道东面、宗地号为贺州国用(2014)第220001号、贺州国用(2014)第220004号和贺州国用(2014)第220080号。
1.1.4项目管理模式:“投融资+项目营销”模式。
1.1.5项目概况:本地块(贺州市奥奇丽地块)占地面积约98.888亩(最终面积以核准的红线为准),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两用,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该项目暂定建设指标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层数为多层和高层(建筑规划许可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1.2招标内容及范围
1.2.1本项目为合作开发招标项目。
1.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方式,通过招标引入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及资金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贺州市奥奇丽地块项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确定中标人以后,双方签定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建设该地块,以业主单位的名义进行各项申报与开发建设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按规定需进行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业主以项目名称设立项目部,在项目用地不发生转移登记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由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项目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项目业主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中标人以现金出资(包括项目前期可研、项目策划、勘察、设计、报建、施工、监理、检测及项目后期运营、销售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按项目进度及时、足额出资,投入到项目部专用账户专款专用)。项目分期建设完成后,以双方最终经有关机构评估或审定的出资额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作为双方占本项目的分成比例,可销售物业销售后按分成比例分配税后净利润,未销售的物业按分成比例各自持有。
1.2.3开发周期: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分期开发建设,总建设期为36个月,每期的建设销售期不得超过12个月(以开工令签署之日起计算)。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媒体:、广西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3日
三、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一)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西麒和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1号
3.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西鑫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象三区五象路102-1号
3.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C地块138号
3.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
4.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授权确定中标人为广西麒和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无。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规划编号17号
项目联系人:廖嘉,联系电话:
****-*******3.投诉受理部门: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
七、评标结果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9月14日,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9月19日。
八、质疑与投诉: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招标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