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鹤林大道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鹤林大道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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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鹤林大道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2层5、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强、李游天,****-**************
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高县石门大道与永联路交汇处附近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502
项目联系人胡强、李游天
项目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9-18 17:33
项目包个数1
开标时间 2018-09-11 11:00
中标日期 2018-09-18 14: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08-21 09:42
总中标金额(元)*******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白鹤林大道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宾市富基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富基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300元(人民币)。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8300元(人民币)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叶旭东(评标小组组长)、谢键、李貌、聂学芳、李梁(采购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 叶旭东(评标小组组长)、谢键、李貌、聂学芳、李梁(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用途:用于对机动车闯红灯等行为进行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提升交通治理能力。二、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公告链接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S91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130万元;备案号:2018-83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1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中段江源半岛9栋2层5、6、7号,联系人:华运梅,联系电话:****-*******。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1、交通信号控制机,规格型号:XHJ-CW-GA-HK3,数量:1台,单价:39600元,2、机动车信号灯,规格型号:JD400-3-3P-AZ,数量:8组,单价:2850元,3、机动车倒记时,规格型号:DX-3-G-1-HKA,数量:8组,单价:2850元等。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中标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156*****909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警察 红绿灯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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