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设备采购中标结果

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设备采购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A(5)*******GCZ
三、采购人:南宁机电工程学校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2月8日
六、定标日期:2010年3月1日
七、中标公告日期: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0日
八、中标结果:
A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西南宁荣宣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捌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81.39万元)
交货期:
签订合同接到业主通知7个工作日内
B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浙江德龙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陆拾玖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69.458万元)
交货期:
接到业主通知后7天内到货
C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上海景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叁佰捌拾整(¥21.8380万元)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接到业主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货
D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宁市硕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柒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7.2120万元)
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接到业主通知7个工作日内到货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
梁世民、农镇龙、陈云康、李俞怆、李开颜、黄恒轩、杨卫胜(业主评委)
十、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FAX)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崇左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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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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