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中标结果

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中标结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工程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等,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一标段(A区)627637元;二标段(B区)432895元;三标段(C区)3474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标段(A区);二标段(B区);三标段(C区);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交,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4日08 时00分至2018年9月10日17时30分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各标段均为200元/份。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9月18日24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保证金”(可简写);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0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田县吴山镇张坑村 ,邮编:366118

电话:180*****550,联系人: 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建山路4号矿产开发公司6楼,邮编:3661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36*****725

联系人: 连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吴山镇纪委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全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010*******

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大田支行


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8)招字48号

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工程(一期)于2018年9月19日09时30分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公开招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邮编:366118

电话:180*****550

联系人:章先生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

电话: 133*****661(买标书联系电话)、186*****899

联系人:曾工 、叶工

三、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为:

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69485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龙;注册证书编号:闽********4666 ;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建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69485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金宝;注册证书编号:闽********9003 ;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亿盛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69485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苏家明;注册证书编号:闽********4175;

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峰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92787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林冬秀;注册证书编号:闽********7485 ;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望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92787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永镜;注册证书编号:闽********587 ;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92787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林丽美;注册证书编号:闽********7147 ;

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鑫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315213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贵;注册证书编号:闽********6782 ;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力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315213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庄宝琴;注册证书编号 :闽********6553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315213元;

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林丽美 ;注册证书编号:闽********7147 ;

四、被确定为废标单位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原因

评审结果

福建川磊建设有限公司、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5.1.2条规定

不合格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永承、卓冬燕、吴联高

六、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监督部门:大田县吴山镇纪委

招标人:大田县吴山镇张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善 环境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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