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物业公司快餐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九标段、十一至十三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物业公司快餐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九标段、十一至十三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委托,就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物业公司快餐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九标段、十一至十三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物业公司快餐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XZB********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物业公司快餐中心原材料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周期为:一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3个标段,本次招标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九标段、十一至十三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粮油类。

四标段:饮品类。

五标段:牛羊肉类。

九标段:预包装食品类。

十一标段:主食类,包含馒头、油卷、面条。

十二标段:中式面点。

十三标段:西式面点。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

3.2 公告日期:2018年9月13日

4. 评审信息

4.1谈判日期:2018年9月19日

4.2谈判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谈判小组名单:吴义章、李升、杜慧茹

5. 成交信息

一标段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鲜厨食材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226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入围单位名称:河南面对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260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四标段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易虎商贸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5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入围单位名称:河南面对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5.45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五标段

成交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眼睛鲜牛羊肉店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218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九标段

该标段无响应人报名,该标段予以流标

十一标段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多福多食品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4.94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入围单位名称:河南福喜面食工坊食品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5.65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十二标段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利轩食品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9.98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顺康食品厂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11.32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十三标段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顺康食品厂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10.8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入围单位名称:郑州利轩食品有限公司

最后谈判合计单价(元):11.5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周期:一年

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黄河东路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快餐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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