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78 工程名称 金东路自来水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Q
****************781
******* 标段名称 金东路自来水道路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填报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9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金州新区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处 于吉权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
********8770 801201.6100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市政管理处
投标报价 801201.6100 元
工程工期 29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0.00
招标内容 新建:沥青路2685.29m2;撼沙3193.1m3;新边石55.1m;D500排水管6m;边沟挡墙24.9m3(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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