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中标结果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 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南发改投[2017]19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诗山镇红星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附属安装工程,建筑面积:3210.98m2,层数:3层,檐口高度:12.45m,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附属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3210.98m2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3210.98m2,层数:3层 ,檐口高度:12.4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①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 31 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②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 月6 日8 时00 分00 秒至2018 年9 月17 日15 时30分00秒前通过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③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一: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二: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 月17 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azbc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话:138*****283
联系人:吕军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栋1301-1303,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20@qq.com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29.1条款中“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28天内无息退还。”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后的至少30天”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2项2.2条款编列内容“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 %~10 %(含8 %,不含10 %),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修改为“本招标项目 K 的取值为:9.99 %。”
3、本项目发包价=718.1655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763.5265万元,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30.9153万元)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中“严格按照泉渣土办[2017]17号文《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运输车辆抓拍识别系统的通知》,相关费用已列入暂列金额。”修改为“严格按照泉渣土办[2017]17号文《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运输车辆抓拍识别系统的通知》,包含车辆抓拍识别系统费等相关费用已列入暂列金额。”
5、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中“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 5号)规定执行,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结算时进行调整”修改为“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 5号)规定执行,包含远程监控租赁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已列入暂列金额。”
6、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中“投标函”按《福建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用本》编制。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1附后。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做同样修改。
招 标 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日 期: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4.如中标,我方承诺:
(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118号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公开招标于2018年09月17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元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泉州市协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发包价 | 718.1655万元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
工期 | 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生辉 | 任剑阳 | 张秋燕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闽 ********7436 | 闽 ********1711 | 闽********0571 |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福建省盈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专业与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合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余水、林文东、黄俊贤、倪玉田、黄春新 。
6、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9月18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118号
南安市诗山诗门幼儿园招标于2018年9月17日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 年9月1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 | 中标价(万元) |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 718.1655 |
2、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备注 |
/ | / | / | / |
3、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余水、林文东、黄俊贤、倪玉田、黄春新 。
5、公示时间:2018 年9 月21日至2018 年9月30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话:138*****283
联系人:吕军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东海泰禾广场13栋1301-1303,邮编:362000
联系人:小陈
7、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电话:****-********、****-********
2018年9月21日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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