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安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招 标 人 安顺市救助管理站
代理机构 贵州蓝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0-3-9 15:00:00
开标地点 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钱波
报 价 *******.1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普定县建筑一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王明政
报 价 *******.5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夏工程承包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张明
报 价 *******.25元
公 示 期 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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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蓝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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