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充电站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XNZB-NFW-2018-54)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09 月2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国网(湖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洞口县充电站总承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064345 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投标报价:0.000000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投标报价:0.000000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
(上传电子影印件至邮箱xnzb_sc02@xnbidding.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异议必须在中
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
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
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
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
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难以查证的;(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5. 异议
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 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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